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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想睡就絕對別待在床上」這個建議,是奠基於名為「認知行為療法」的一套治療體系。

 

 

正如其名稱所示,治療的第一步是重新審視自己所抱持的認知。要先理解自己容易陷入的思考習性,再把它修正得更為客觀。這套療法在治療憂鬱症、創傷後壓力症候群、恐慌症、強迫性神經症等各種精神疾病上,一直在不斷改進,對於失眠症的療效尤其好。

這套療法十分重要,因此三島部長找了一篇證明這種療法有效的論文給我看,那是一份2002年出版的後設分析論文。所謂的後設分析就是把不同研究整合在一起,推導出當下最為確切的證據。醫學上很重視這樣的分析。

在這篇論文中,根據多項研究,從多種角度比較了藥物療法與認知行為療法的效果,做出的結論是「認知行為療法的療效等同於甚或超過安眠藥」。尤其是在縮短入睡時間等方面,效果相當顯著,根據十二篇論文,平均縮短了43%。相對的,藥物療法縮短的入睡時間則停留在29.7%。躺著卻不成眠的夜晚真的很難熬,假如能夠不吃藥,卻達成相等或更好的效果,那真的很棒。

在三島部長所介紹的採用這種治療的典型例子中,接受治療前得在床上躺2、3個小時才睡得著的人,現在大有改善,只要半小時到一小時就能酣然入夢。早上的起床時間也幾乎固定,看起來已經回到很規律的生活。

就像施了「魔法」一樣,睡眠狀況改善的程度,高得叫人驚訝。光是上床到睡著之間所縮短的時間就非常明顯了。很多人的失眠都是起因於「明明有睡著卻覺得沒睡著」,因此光是把自己誤以為「我沒睡著」的部分調整回來,已足以讓人覺得大不相同。

據三島部長表示,關鍵在於醫師所給的以下指示:

假如躺下10分鐘還沒睡著,不但要離開床,而且一定要離開臥室。這是因為,失眠的人容易找一點小事情來做,像是一直躺在床上等著,然後一邊聽音樂放鬆、看書看到想睡為止,或是打開電視無意識地觀看等等,想做些讓自己自然而然想睡的事。但從人類腦波的角度來看,這些動作都只會讓我們更清醒而已。大家卻都抱持錯誤的認知,以為只要看看無聊的書就會想睡。其實不然,失眠症的人看到印刷字反而會更清醒,假如他們又意識到自己並沒有因為看書而有睡意,就會更睡不著了。」

 

像這樣對錯誤的觀念深信不疑,導致失眠的情形不斷惡化,我覺得非常貼近現實的狀況,把自己逼到失眠境地的竟然是自己,實在叫人煩悶。

根據至今的流行病學調查,找醫師看失眠問題的人當中,約有20%是出於害怕失眠卻反而導致失眠的「原發性」病患。另有約20%起因於憂鬱症,其他原因依序包括疼痛、發癢、頻尿等疾病,或是藥物所造成。其實,就算不是原發性失眠,一旦長期處於睡不著的狀態,就算直接原因已經去除,失眠症狀還是可能存在。這時候,就輪到認知行為療法上場了。這對失眠症來說,是適用範圍最廣的治療方式。

那麼,前面提到的「10分鐘還沒睡著,就離開臥室」的建議,究竟用意何在呢?

「在沒有睡不著的問題時,想睡了就上床,躺下後就不知不覺睡著了。但擔心自己睡不著的人,卻會在床上做出導致自己越來越清醒的制約行為。就像狗原本一看到骨頭就流口水(非制約反應),現在變成只要一聽到管理員的腳步聲就會流口水(制約反應)一樣。由於自己在臥房看電視、讀書或是為了失眠而煩悶時都是清醒著的(非制約反應),這會導致慢性失眠的制約,讓人變成一走進臥室腦子就會清醒(制約反應)。因此,為了舒緩已經形成(臥室=睡不著的地方)的制約反應,只要一睡不著就離開床,會是很有效的作法。」

我覺得三島部長的說明很有道理,畢竟很多人都是在床上睡不著,在流通路上的電車裡或開會時卻睡得著。我想起自己也有這樣的經驗:出國採訪搭機時,假如未能在結束飛行前稍微睡一下,可能會錯過原本的睡眠時段,而變成完全不想睡了。或許飛機座椅已經讓我產生睡不著的制約反應也說不定。

但我又想到另一件事。

雖然產生制約反應並不好,但如果離開臥室,有沒有可能一直到早上都睡不著?那樣的話,會讓人很困擾。

「假如說什麼都睡不著的話,到第二天早上都不睡沒關係。只要有需求,人一定會自己找到最低限度的睡眠」三島部長斷然說到。

但若是隔天有重要的事,睡不著就很讓人焦慮了。明知焦慮不好,卻還是焦慮。假如沒有做好「在最糟的狀況下,可能熬整夜都沒睡」的心理準備,就很難照著建議「睡不著就離開臥室」。不過,如果真的一整天沒睡,隔天晚上想必就能安然入夢,因此我也覺得,這不失為改變睡眠的好方法。找個隔天沒有重要事情的日子,設定為開始執行的第一天,應該就能順利撐過去吧?……與其自己揣想,不如請教專家吧。

 

 

本段落取自:《你睡對覺了嗎?:睡不對疾病纏身,睡不好憂鬱上身。日本睡眠專家的12個處方籤╳8個新知,破解睡眠迷思,不再失眠、憂鬱,身心腦都健康有活力》

作者: 三島和夫、川端裕人/譯者: 江裕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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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詩蘭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